网民得权后
2006-12-31 09:07:23.0
2006年有人说,是“网民夺权”的一年
这个“夺”字说得不妥,网民找回话语权,只是将本该属于自己的要了回来,用“夺”字有造反的嫌疑。(朱毛不喜欢,锦哥也不喜欢。)有了话语权并不等于有了尊严。尊严是骨子里的东西,表现在生活中的每一处。如果在现实生活中而不是在网络上,你能词正言顺的表达,遇到不公你能抗议,当你的抗议是正确的,又能够及时得到响应,这才是“执政为了民”。
但愿2006年的网络激情,渗进每一个中国人的脊椎,一个由自信、尊严、无半点媚骨的公民组成的社会才是一个强大的社会,每一个人只有职责没有身份……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发表评论
昵 称:
主 页:
验证码: 图案:
内 容:
心 情: